首页 国内劳务派遣 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,谁来负责呢?社保代理

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,谁来负责呢?社保代理

发布时间 2020-06-23 收藏 分享
价格 面议
品牌 骏伯人力
区域 全国
来源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
详情描述:

林某是甲公司的一名员工,因业务需要,甲公司的合作伙伴乙公司将林某借调到其处工作。甲公司与乙公司书面约


定:林某借调期间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由乙公司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。乙公司与林某书面约定:借调期间,公司不为


林某参加工伤保险,但适当提高工资。


某日,林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受伤,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其为工伤,且由甲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甲公司


不服,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
结果


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法院终判决甲公司和乙公司连带赔偿林某各项工伤


待遇30多万元。


解析


甲公司认为,案发时林某已借调到乙公司工作,且约定由乙公司为林某办理工伤保险,应由乙公司支付林某的工伤


待遇。


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,林某虽已借调到乙公司工作,但仍与甲公司保持劳动关系,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协


议并不能免除甲公司对林某应承担的工伤责任。


乙公司虽与林某签订了不办理工伤保险的协议,但该协议违反了“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”的法律规定


,应属无效。


综上,甲公司可以与乙公司约定补偿办法,但甲公司不得拒绝承担对林某的工伤保险责任。


法律依据
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

第四十三条第(三)款规定:


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,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


法。



骏伯人力集团全国网点300多个,覆盖全中国大陆31省份!提供全国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、社保代理、工资代


发、人才派遣、业务外包、高级猎头等服务!代缴广州社保、代理佛山社保、代理中山社保、深圳社保代买、合肥


社保代缴、昆明社保代理、哈尔滨社保代缴、个人社保代理。


  办理联系方式:

  

 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
  

  联系人:陈奇

  

  电话:13431007953、020-38023598

  

  办公QQ:852001335

  

 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-806

联系人 区小姐
13431007953 852001335
广州市天河区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hyzhr301@126.com
上一条 下一条
电话联系